麻木典(复键中)

   

一个完全不正经的黑/帮梗

枪酒,(马可波罗X李白)OOC致歉
我爱死《杀手里昂》了!!!
悄咪咪带自家媳妇寿司客串///

1.
老实说,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一个所谓的意大利黑/帮的杀手。

我走进唐人街的这间小店里,店员将我引到二楼上的房间。一推开门,就看见满是弹孔的地板与墙壁,房间中心的米黄色沙发上,一位西装革履的金发男人正坐在那儿,而他身边则躺着个醉醺醺的酒鬼。

那个金发男人看到我便站了起来,一步步慢慢踱到我面前。

“您好先生。”
他凑到我身边像只警犬一样嗅来嗅去,笑眯眯的表情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干过这一行吗?”
“没有……不过先生,我能保证,我和枪打过的交道比您和女孩子们的来往还要多。”

我有些紧张地忍不住搓手,他看一眼我起着薄茧的手指,点了点头。

“可以。”
“真的?”
我兴奋地和他握手,赶紧从脑子搜罗出一些奉承的话。
“谢谢你boss!我,我会好好……”

“oh,shit.”
他脸色突然一下就僵住,把手一抽就往后面跳了几步。

原本躺在沙发上的酒鬼突然掏出一把手枪,对着我的脚下就是一阵狂扫,虽然没有伤到我分毫,但地面上黑乎乎还冒着烟的弹孔也实在是让人头皮发麻了。

酒鬼灌了口手里的威士忌,将空枪往金发男人身上狠狠甩去。

“Marco,告诉你多少遍了,别穿得比我还人模狗样的!”

2.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躺在沙发上的酒鬼,才是我们真正的boss。

boss是个中/国/人,名字是李白。金发男人是他的心腹,名字是马可波罗。他称boss单单一个‘白’字,但我们不敢。结果boss说我们叫李白就行,谁敢用敬语,他就掏枪教谁跳踢踏舞。

boss……不,我还是叫他李白吧。
李白是个脾气很古怪的人,最大的特点是嗜酒如命,哪怕是在出行任务的时候也要喝上几杯再去。
他也喜欢用枪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这也是为什么家里到处都是密密的弹孔。子弹对于他而言跟不要钱似的,虽然我从来就没看见他打中过人。
在他手下干活的夏侯惇告诉我,李白以前被马可的对头抓去拷打过三天三夜,那些人为了折磨他,直接把酒精倒在裂开的伤口上防止他晕厥过去。也许李白嗜酒是那次的后遗症。

“嘿等等,boss为什么会被马可的对头……”
我话还未问完,几颗子弹就直直打到我脚边的地板上。

“Go out,OK?”
正被马可抓过去整理着装的李白揉揉他乱糟糟的棕发,甩了甩形影不离的手枪。

“跟你说多少次了,我不要这条领带,我不要!”
李白好像将闷气撒到了马可身上,他伸手把马可给他刚帮忙系上的红领带一下给拽了下来。

马可还是那笑眯眯的样子,真不知道他怎么能忍受李白那种臭脾气。

“你难道还没看出来?”
夏侯惇和我一起出来蹲在墙角,他偷偷往屋里望了一眼。
“他俩是一对啊。”

话音刚落,我们俩身边的门板上就多了个弹孔。

“ Fuck up of here !!”
李白的咆哮声从里传来。

3.
老实说,我觉得这个所谓的‘黑/帮’根本就没有招人的必要。

因为所有人的工作经常被喝醉的boss,一个人全干了。

按理来说,每到目标的家门口时理应是马可轻轻地敲敲门表示礼貌。可门铃还没按两下,李白就一脸不耐烦地抬枪直接崩掉了门把。

“莫扎特?”
“不,是贝多芬。”
“哦,我更喜欢莫扎特。”
李白嘟囔了一声,用枪身扣下了遥控器的按钮。

马可只能一脸无奈地向一边瑟瑟发抖的房子主人耸耸肩。

不过我记得有一次,有个原本畏畏缩缩的‘客人’乘我们不注意从沙发底下摸出把抢来。

虽然马可反应迅速的扑过去,但李白还是发了疯似的对着那人一阵狂射。

“Oh,God!”
李白气急败坏地跺着脚,跑到那具尸体旁又狠狠补上几枪。

“白,够了,你在干什么?”
马可抓着李白正在换弹匣的手,把他拖到一边。
“他已经死了。”

“你看看他都干了什么!他弄藏了你送我的领带!”
李白像个告状的小孩,扯着那条满是小海豚图案的蓝色领带给马可看。

“站在这儿,别乱走动,剩下的我来收拾,OK?”
最后马可把他扯到屋子外面,揉揉那头乱糟糟的棕发,从口袋里掏出根香烟塞到李白嘴里。

“嗯。”
李白就哼一声,跟吸/了/毒似的看着我。

“发生了什么事情?”
对面邻居家走出个带着老花镜的婆婆。

“没什么,女士,我们在缉/毒行动。”
我大喊道。

李白拿着打火机在哪儿尝试着如何像许文强一样点烟。

“为什么这么吵,哦,你们这群年轻人为什么这么大声,难道你们不能体谅一下老……”
老婆婆喋喋不休地声音被一声枪响所遏制。

“He sad...”
李白拿着墙打破了老婆婆身边的那扇窗户。

“go home.”
他叼着烟用枪指了指老婆婆的家。

4.
当我接到警方的电话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就通知了马可。

李白进警局虽然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但莫名其妙因为抢劫而被请去喝咖啡这还是第一次。

老实说,我们虽然没有个黑/帮的正经样子,但我们从来都不缺钱。

马可正赔着笑脸给珠宝店的老板赔不是,而我身边的李白还一脸醉醺醺地在那里戳手铐。

最后还是赔了不少钱把事给解决了,看着马可那一脸肉疼的样子,我觉得我下个月的工资可能危险了。

我们三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马可似乎很生气,因为这次我缠着酒鬼走了半天他都没有和往常一样要过来背人的意思。

“Marco!Marco!”
李白突然叫了两声。

马可叹了口气,最后还是绷着脸转了过来。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去抢珠宝店,我们又不缺钱,你想要什么我帮你去买不就行了。”

李白挠了挠头发,踉踉跄跄地向马可走过去,一下软在他怀里。

“给你。”
李白往马可手里塞了个东西——一枚亮晶晶的戒指。

“超好看对吧,我说我要两个男士的,他们说没有,我说那我买两套,他们说是限定的一人只能买一套。”
李白嘴里含糊不清地念叨着,看起来是酒劲上来了,却依旧固执地捏着戒指往马可手指上套。

“我只是想吓唬吓唬他们,谁知道他们一看到枪就直接把戒指丢我身上跑去报警了……唔,怎么带不进去?”

戒指‘吧嗒’一声掉到了地上,李白刚想弯下腰去捡,却被马可一把抱了起来。

“Marco?”
“嗯。”
“我一会儿想去吃意面。”
“好。”
“我想扣夏侯惇典叔的工资。”
“好。”
“你除了好能别换其他字吗?”
“好。”

李白咽了口口水。

“那……我们结婚吧。”

5.
结果可想而知。
还好boss没有收我的份子钱,相反,还送了我和夏侯惇一人一副昂贵的墨镜。

但是每次看见boss和他的Marco窝在沙发上卿卿我我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为什么电视里那些黑/帮的小弟们为什么会总带着墨镜了。

“我为什么要带墨镜,我就一只眼啊。”
“前辈,难道你另一只眼也想被亮瞎吗?”

不管怎么说,有情人终成眷属总归是可喜可贺的,我想我也得考虑考虑我的幸福。

比如……对面那家寿司店的小姑娘就挺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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